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先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莱芜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12号),现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日
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