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2020年度济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济政字〔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组织开展济南高新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入库(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范围
为强化高企培育、服务和管理,2020年度高企培育入库与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同步进行,有关单位可先申请入库培育,随后按照《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高企认定申报流程。可申请入库企业范围如下:
(一)拟于2020年度首次申报认定高企的单位,需为济南高新区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入库。
(二)2017年认定的高企拟再次申报认定,参按本通知办理,可申请入库。
二、入库工作安排
(一)申请入库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
(二)申请入库流程:济南高新区高企培育入库工作全程网上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填报。申请入库企业请登录“济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平台”(http://www.jngxqgaoqi.cn/),在“立即填报”登入后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按照网上系统提示在线填报(可参考附件:高企培育平台使用手册)。
2.检查提交。申请入库企业完成填报后,需认真检查所填内容,确保填报信息及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3.园区审核。申请入库企业所在园区负责审核企业填报信息,并择优推荐入库。
4.完成入库。高新区科技部门将根据各园区推荐情况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入库企业名单,结合省、市本年度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动态调整。
(三)支持入库企业:
持续推动高企培育,制定差异化、精准化措施,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平台载体,组织开展高企政策宣讲和培训辅导等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应进一步提升高企培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大高企培育入库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入库,提升入库企业质量。
(二)申请入库企业对填报信息及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各园区联系方式:
创业服务中心(济南药谷):李铁奇,88871651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刘万蒲,89017715、8889653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边红,68975222
创新谷发展中心:王涛,86527780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邵健,68975271
中欧制造业发展中心:钱凤英,88733089
综保区发展中心:赵洋,88237822
高企培育入库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88691053
技术支持电话:88873003
监督投诉电话:88871207
查看原文:http://innovation.jinan.gov.cn/art/2020/5/6/art_17708_4314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