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2021年度济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济政字〔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组织开展济南高新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范围
为强化高企培育、服务和管理,请拟2021年度意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先申请入库培育,随后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要求及申报相关通知,完成高企认定申报流程。可申请入库企业范围如下:
(一)拟于2021年度首次申报认定高企的单位,需为济南高新区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入库。
(二)2018年认定的高企拟再次申报认定,参按本通知办理,可申请入库;非有效期内的其他年份高企拟再次申报认定,可申请入库。
二、入库工作安排
(一)申请入库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申请入库流程:济南高新区高企培育入库工作全程网上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填报。申请入库企业请登录“济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平台”(http://www.jngxqgaoqi.cn/),在“立即填报”登入后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按照网上系统提示在线填报(可参考附件:高企培育平台使用手册)。
2.检查提交。申请入库企业完成填报后,需认真检查所填内容,确保填报信息及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3.园区审核。申请入库企业所在园区负责审核企业填报信息,并择优推荐入库。
4.完成入库。高新区科技部门将根据各园区推荐情况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入库企业名单,结合省、市本年度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动态调整。
(三)支持入库企业:
持续推动高企培育,制定差异化、精准化措施,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平台载体,组织开展高企政策宣讲和培训辅导等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应进一步提升高企培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大高企培育入库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入库,提升入库企业质量。
(二)申请入库企业对填报信息及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联系方式
各园区联系方式: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89017715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88871651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邵健,68975395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88738081
创新谷发展中心:周永喜,86527777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王少斐,68975017
济南综保区管理委员会:许惠伶,88237868
高企培育入库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88691053
技术支持电话:88873003
监督投诉电话:88871207
附件等信息请点击“链接”
来源: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